12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为糖尿病门特转

白癜风的偏方治疗方法 http://pf.39.net/bdfyy/bdflx/150921/4699279.html

内容提要:

连日来,本报报道“本市全面推行糖尿病门特健康主管责任制”受到市民   糖尿病门特从就医管理向健康管理的过渡期有多长?

答:年12月1日至年3月31日,为糖尿病门特从就医管理转为健康管理的过渡期。

  过渡期内就医报销和管理服务有哪些变化?

答:过渡期内,健康主管机构一方面要做好对糖尿病门特患者的健康管理服务,保障患者合理就诊用药需求,且不受12月1日以后《年度糖尿病门诊特殊病按项目付费药品目录(修订版)》限定。另一方面应履行对患者的书面告知义务,明确健康主管责任制的有关政策和健康管理服务的有关内容,并根据患者实际诊疗需要,与患者商定具体的转诊协作医疗机构,将原来的定点就医模式转化为健康主管模式。协商不一致的,患者可以变更健康主管机构。

  在健康主管机构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前,糖尿病门特患者在过渡期内可继续到选定的定点就医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糖尿病诊疗用药费用,按照本市糖尿病门特项目支付范围报销。

问:本市年度糖尿病门特按项目付费药品目录作了哪些调整?

  答:根据《市医保局关于调整〈年度糖尿病门诊特殊病按项目付费药品目录〉的通知》,自年12月1日起,未选定健康主管机构的糖尿病门特患者,到定点就医医疗机构进行糖尿病门特诊疗,支付范围限定于《年度糖尿病门诊特殊病按项目付费药品目录(修订版)》,目录中药品限定于药品说明书所列适应症明确用于糖尿病治疗的,或列入糖尿病临床路径或权重临床指南的,共计88个西药和中成药品种。患者到健康主管机构及其转诊协作医疗机构接受健康管理服务并进行糖尿病门特治疗的,糖尿病门特报销不受《年度糖尿病门诊特殊病按项目付费药品目录(修订版)》限定。(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iaigou.net/jbjc/10498.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